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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8日公布拉萨关帝庙等64处被列为第四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至此,西藏自治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32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112处,市县级182处。
西藏是文物大省,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已经登记的有2330多处文物古迹。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尼玛次仁认为,批准公布第四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总量偏少、与文物大省的地位及现存文物数量不相适应的状况。同时也是再次向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表明西藏自治区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尼玛次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西藏丰富的文物资源,充分展示西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展现西藏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历史事实。要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文物的保护利用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认真做好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责任编辑:桑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