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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好藏民族文化遗产,中央政府筹措巨额资金,实施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2000年8月,国务院领导同志实地考察布达拉宫,明确指示要保护维修好这些重要文物。2001年6月,在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上,将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列为援藏重点项目。
作为全国六大重点古建筑维修项目,西藏就占了三个,由此可见国家对西藏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为了把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研究咨询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宗教界人士,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和准备工作。由于年代久远,作为土、木、石结构,加之建筑物本身构造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原因,文物建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基础下沉和破损,以及墙体出现裂缝或坍塌、木构件虫蛀、变形等险情,存在严重的隐患。
2002年6月,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维修工程正式启动,总投资为3.3亿元。其中布达拉宫投资17930万元,罗布林卡6740万元,萨迦寺866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资金安排。
从1989年到1994年之间,国家先后拨出5500多万元以及大量黄金、白银等贵重物资,并组织了一支以藏族工匠和管理人员为主、内地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的工程技术队伍,对布达拉宫进行了首次重点维修,这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布达拉宫第一次维修的设计和施工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是“古建筑保护史上的奇迹,对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
历时5年的西藏三大文物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布达拉宫基础加固、布达拉宫主体和雪城古建筑维修、修建珍宝馆;罗布林卡格桑颇章区域、原噶厦办公区域及其他区域修复;萨迦寺主要建筑物维修、新建文物库等。
中央政府的这一举措是对西藏传统文化遗产的最好保护,也让这些历史建筑永葆青春,流传万代。三大维修工程再次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
在过去20多年里,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累计投资3亿多元人民币,维修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文物古迹和宗教活动场所,使这些重要的历史古建筑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确保了这些古建筑“延年益寿”。 |